消费者权益日|捆绑销售车险不合规!
来源:国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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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8 03: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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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早在2017年的7月1号
全国就已经实行汽车销售新政
明令禁止捆绑销售车险
新《办法》规定
① 经销商不得对消费者限定汽车配件、用品、金融、保险、救援等产品的提供商和售后服务商;②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保险或者强制为其提供代办车辆注册登记等服务”。
也就是说4S店销售没有权利强行向车主搭售保险。
但法规颁布至今,部分4S店在销售新车时,仍以不买车险不给修车,不能提车等理由,误导消费者购买全险,同时没有任何折扣,是不合理的。
面对捆绑销售车险的行为,车主一定要拒绝!
除了避免购买新车时,被4s店捆绑销售车险。选择4S店续保时还应该注意什么?
1. 避免购买全险
为了牟利,4S店会要求车主必须购买全险。
新车出厂时,都有质保期。
通常为3年10万公里,
如果汽车质保期内发生自燃,
厂家负责赔偿。
因此全险中的自燃险是没有必要的。
同时,很多商业险种的选择也是因人而异的。
比如雨水频发地区,容易涉水行车的地区,应该购买涉水险,反之可以不选择;车辆老旧或车身划痕很多的车辆,可以不购买划痕险,新车就建议购买划痕险;有固定停车位或**的车辆,可以不购买盗抢险,但如果是豪车就可以选购。
2. 全险不等于全赔
即使车主选择购买全险,
也要跳出全险等于全赔的误区。
发生交通事故时,
由于责任的划分,
车险理赔过程中会有一些免赔条款。
即使购买了全险也不能获得全部赔偿。
3. 车险折扣
受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无赔优待系数/交通违章系数的影响。连续未出险的优质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也应当享受相应的车险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