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人注意!属于**!摩托车、电动车上加装“晴雨伞”都属于**,你知道多少?
来源:国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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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4-28 15: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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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上装把伞、搭条篷布,热天能防晒,雨天可挡雨,不少人都觉得这是个好办法,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容易导致电动车超高超宽而重心不稳,特别是遇风或转弯时很容易倾倒;还会阻挡行车视线,干扰驾驶人及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引发交通事故。
一、“晴雨伞”篷面积较大,当遇到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车身容易发生摆动导致侧翻,引发交通事故。
二、加装“晴雨伞”改变了车辆原有结构,破坏了车体的稳定性,同时,车体面积增大,增加了车与车之间的碰擦事故。
三、驾驶员视线受到影响,扩大了视觉盲区范围,造成遮挡视线、风阻系数增加的问题。
四、影响了摩托车、电动车的机动灵活性,不利于驾驶时快速避险。
五、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限制了驾驶人跳车脱险的空间,增加了伤亡率。
六、“晴雨伞”篷大多由金属框架构成,有些伞篷拆除后会在车身上留下一截金属管,当意外发生时,会对驾驶人及其他人带来二次伤害。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电动车驾驶员:在电动车上擅自安装棚架属**行为。已经安装的,请自行拆除;对拒不拆除者,交警部门将采取“逢车必拆”措施,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标准),不允许安装遮雨棚等附件。电动三轮车按《道安法》分类应属于机动车范畴,根据《机动车安全运行技术条件》(**标准)也不允许安装遮雨棚等影响安全性能的附属装置。对于非机动车和机动车违反规定擅自加装雨棚等附属装置的,交警部门将按《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规对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处罚。全力为市民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